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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场委托生产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图1

【服务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场委托生产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5-16 15:542260报价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场委托生产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33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项目委托生产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业主为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且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无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场站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场。风电场位于哈密市西北约136km处,北临312国道和G30高速南邻临兰新铁路,风场占地范围东西长约7.6km,南北宽约3.3km,可利用面积约25km2,场址区的海拔高度约在850~1050m左右,场地开阔,地势较平坦。风能资源比较丰富,适宜建设大型风力发电场。十三间房风电场装机容量约50MW,配套一座110kV升压站。
2.3 服务期限:109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7月01日。
2.4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范围为: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项目委托生产管理及检修维护技术服务,包含为实现业主所要求的目标电量及安全生产指标所应投入的所有人力、物资、技术服务及相关设备设施等。 (2)招标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期限计划为三年,合同履约期为一年。三年内每年度维护工作结束前,由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当年度履约工作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且标的物及价格不作变更时,双方均无异议时可续约,如评价结果未达到优秀的,合同终止,重新进行招标。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自有资金且已落实;投标人禁入条款: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且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具有国家能源局及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名单。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有5个及以上新能源发电场检修维护业绩,且至少包含一个风电场检修维护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资料)。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风机运维项目综合管理4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及项目管理能力;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工作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2)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相关证书,且担任过单个风电场装机容量不少于5万千瓦风电场的检修维护或安装施工的安全负责人(提供证明文件:工作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3)运维人员最低要求:必须具有登高证、电工证(高低压)等特种作业证。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近3年运维项目的风电场相关设施设备未出现关键部件重大的质量事故。 (2)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 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旅游集散中心9层地 址:邮 编:830000邮 编:联 系 人:符昆联 系 人:电 话:13888409843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符昆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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